【侮辱國旗】涉擲國旗入垃圾桶補習教師判囚4個月 官斥悔意流於表面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7/28 11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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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否認1項侮辱國旗罪,早前被裁定罪成,今(28日)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。(資料圖片)

23歲兼職補習老師涉於2021年7月1日,在黃大仙扯掉3支國旗插在路邊的國旗扔入垃圾桶,被告否認1項侮辱國旗罪,早前被裁定罪成,今(28日)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。裁判官莫子聰指,被告的求情信內容流於表面,完全不見其悔意。被告在慶祝回歸之日犯案,極之輕藐、鄙視及惡意,亦易引起對國旗持不同意見的人與之衝突,判監4個月。

被告彭子健(23歲,兼職補習老師),被指於2021年7月1日,在黃大仙毓華街與毓華里交界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方式侮辱3幅國旗。

辯方今引述勞教中心報告指,被告在2020年扭傷腰部,不適宜判入勞教中心。被告就案件對家人深感悔疚,其家人亦會支持及陪伴他。因被告欲赴海外求學,望法庭輕判以讓被告的人生重回正軌。

裁判官判刑時指,被告經審訊後被定罪,沒有減刑因素。被告雖在求情信中稱今後會尊重國旗,卻沒有承認罪責,求情僅流於表面,完全沒有悔意。

裁判官續指,案發當日正值香港回歸中國的日子,被告拆下不屬於自己的國旗,行為極輕藐、鄙視及惡意,而被告將國旗扭作一團扔進垃圾桶,明顯是表達輕藐、污衊、嘲弄和鄙視的態度,反映罪責嚴重。雖被告初犯,即時監禁亦無可避免,判監4個月。

控方案情指,被告案發當日下午將3面國旗從路邊扯下,再扔至垃圾桶,事後逃走。惟事件被1名在車內的輕型貨車司機目睹,報警處理,並交出行車記錄儀片段予警方調查。警方憑片段追查,上門拘捕被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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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